台中市一名女大生與同校洪姓學長相約發生關係,怎知洪男將過程拍下,以私密畫面威脅女方「肉償」17次,否則就要將影片公布,女方被[性·侵]3次後,最終崩潰報警。
根據判決書指出,2021年同校的女大生與洪男使用交友軟體認識彼此,當天就相約到男方住處發生[性.行.為],過程被洪男以手機拍下,之後洪男多次傳LINE給女方繼續約愛,但女方本來就只想要「一夜情」,因此拒絕他。
怎知,洪男竟然惱羞成怒,傳訊息威脅女方,「學妹這麼不守信用,學長決定也要學習學妹的精神了」、「那妳就聽話,不然就是這樣,聽一個月就好,之後保證讓你無憂無慮」、「16個影片+照片,要算幾次妳說吧」、「次數約完就刪光不聯絡,啊妳(避孕)藥可以開始吃了」。
洪男又傳送多部的不雅片給女大生,「原本妳乖乖約,時間到我也不會復原的,啊結果妳在那邊」,暗示女方若不繼續與他發生[性.行.為],會把影片外流出去,女大生因為害怕影片被外流,只好答應洪男,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間,在學校司令台、體育館等地被洪男[性·侵]得逞,最後崩潰報警,被檢察官提起公訴。
對此洪男坦承犯行,也賠償女大生一定金額達成和解,女方也願意給他緩刑機會。洪男犯了3個強制[性.交]罪分別被判處1年8個月、1年7個月、1年8個月有期徒刑,3罪都緩刑4年,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,還要參加240小時的義務勞務、法治教育,犯案用的iPhone跟SIM卡都被沒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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